1. 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变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优化预缴申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在每年7月申报期申报享受上半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优惠。
2. 《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施行: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3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加强对格式条款的规制,禁止经营者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权益,并要求经营者在使用格式条款时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等权益。
3. 新型进网许可标志正式启用: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将正式启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逐步替代原纸质标志。在2023年7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生产企业可以选择申请使用新型进网许可标志或继续使用原进网许可纸质标志。自2024年1月1日起,全面推广新型进网许可标志,不再核发原进网许可纸质标志。
4. 关于电动自行车充电器、头盔等的新要求:根据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的安排,自2023年7月1日起,《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GB 811-2022)将正式实施新标准,并要求电动自行车用充电器在该日起符合相应的安全技术要求。
5. 修订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施行:自2023年7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商用密码管理条例》,该修订主要包括完善商用密码管理体制、促进商用密码科技创新与标准化建设、健全商用密码检测认证体系、加强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和电子政务电子认证服务活动管理、规范商用密码进出口管理、促进商用密码应用等内容。
6. 全国范围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根据生态环境部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关于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公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国范围将全面实施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禁止生产、进口、销售不符合国六排放标准6b阶段的汽车,并对轻型汽车国六b车型给予半年销售过渡期,允许销售至2023年12月31日。
7.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施行:自2023年7月1日起,《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开始施行。该办法新增了通报批评、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一定时期内不得申请行政许可、责令限期拆除等处罚种类,并进一步增加了调查中止和调查终止的情形规定,将其与调查终结情形加以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