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之间的无息借款合法吗?
为了资金周转、企业发展,公司间互相借款的情形非常常见,大部分会约定利息,但也有很多企业是无息借款的。
那么企业之间可以无息借贷吗?合同是否有效呢?
根据现行《合同法》规定,只要不存在以下这些情况,合同都是有效的:
1 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因此,企业之间是可以签订无息借贷合同的!不过,企业签订无息借贷合同需要缴纳哪些税呢?这就要看两件事了:一看双方企业的企业性质,二看借贷双方之间的关系。
企业集团内的无息借款需要交哪些税?
企业集团内的无息借款,简单来说,就是关联方之间的无息借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三条规定:
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贷款方(债权人)有利息收入——缴税
无利息收入——不缴税
借款方(债务人)有利息支出——限额扣除
无利息支出——不扣除
印花税:
银行、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应税合同——缴纳
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合同——不缴纳
附加税:
由于增值税免征,因此,不需要缴纳附加税。
非企业集团内的无息借款需要交哪些税?
非企业集团内的无息借款,简单来说,就是非关联方之间的无息借款。
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视同销售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所以,除了用于公益事业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外,无偿借贷是要缴纳增值税的!企业之间借贷在增值税上,属于“贷款服务”,根据税法规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那么,既然没有收到实际的利息,应该按照什么利率来缴税呢?
一般情况下,按照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但是,如果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以谋取税收利益为主要目的,通过安排、减少、免除、推迟缴纳增值税税款,或者增加退还增值税税款的,那么:
1 按最近时期销售同类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 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成本利润率+100%)
注意:
企业购进的贷款服务的进项税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最新的《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中取消了贷款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这一条款。
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只要是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均可以税前扣除。而无息借款不涉及收入/支出问题,故不涉及企业所得税问题。
贷款方(债权人)有利息收入——缴税
无利息收入——不缴税
借款方(债务人)有利息支出——限额扣除
无利息支出——不扣除
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
借款合同,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同业拆借)的借款合同。因此,非金融企业之间借贷,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印花税。
银行、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印花税应税合同——缴纳
企业之间、企业与个人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合同——不缴纳
附加税:
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的,因此,缴纳了增值税的同时,就要缴纳附加税。
关联企业间借款注意事项:
关联方之间有偿借款,涉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而根据税法规定,对借款额和借款利率均有所限制。
来源:慧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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