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月之前发了一篇关于霍尔果斯的经验+吃货贴,没想到的是,知乎答友给我发了很多关于税收筹划的问题。(可参考:计划在霍尔果斯注册一家创业投资公司和一家融资租赁公司,详细的税收政策,有没有朋友比较了解的?)
作为曾经的走过漫漫无知路的筹划小白,交纳过大额学费总能得来一些心得。期间,被母校请去给MBA学生开了一堂公开课,借机系统的梳理了一下这些年得到的经验与理论的联系,主题是“创业投资税收筹划的理论和实务”,反响居然还不错。于是,我想是时候把这些心得做些整理了,因为我的远大理想,↖(^ω^)↗,是为实现中国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微薄贡献!⊙﹏⊙b
一、一个关于筹划的基本常识:节税、避税、逃税
这段貌似老生常谈,但是推荐您拿出70%的时间精读。虽然它的实际效用,仅是告诉第一次吃粽子的小白们,吃粽子不要吃外边的生菜、不要用麻绳做的牙线、大米可吃、枣核要吐。(=^_^=)一旦, 弄明白这一节儿,眼花缭乱的税筹对您来说才是美味小菜儿。
正式开始了!
税收筹划是纳税人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通过对其经营活动的安排,达到少纳税或推迟纳税目的的行为。有效税收筹划不同于纳税最小化。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有效税收筹划在很多时候要考虑到各种非税收因素的影响,并将税收筹划与企业(或自然人)的其他经营策略相协调,以找出现实世界的最优选择。节税、避税、逃税三者在理论上有明显的界定和区别。逃税,又称税收欺诈(tax fraud),指的是以非法手段(unlawful means)逃避税收负担,即纳税人缴纳的税少于他按规定应纳的税收。避税,指纳税人采取利用某种法律上的漏洞或含糊之处的方式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其应承担的纳税数额。节税,亦称税收节减,是指以遵循税收法规和政策的合法方式少交纳税收的合理行为。避税和节税都是税收筹划的子集。其中避税是税收筹划集合中不符合立法精神的子集纳税筹划课程,由于不符合政府立法意图,因而有相当大风险,避税不是税收筹划的首选。
(︶︿︶) 我都说了些啥?>_< 很绕吧?
*下边请准备好你的膝盖,由我传一段九阳神功之玉女心经给您!╮( ̄▽  ̄)╭ Orz Orz Orz
(1)节税、避税合法,逃税违法;
(2)符合立法精神是节税,违背立法精神是避税,界限虽模糊,但千方百计做节税;
(3)小企业税筹简单化,集团企业税筹合理化、合情化。
很容易就记住了吧?╮( ̄▽  ̄)╭
二、步入正题:四个月以来收到的税收筹划问题汇总
常见问题一:我要注册个**公司,请问去哪个“避税天堂”注册最好?
回答:
好吧,你问了一个非常好的问题。鉴于这个问题最为常见,以及提问题的人最为无厘头,我决定拿出一整节来探讨这个问题。看官可移步到第三节。
常见问题二:员工持股平台是注册成合伙企业呢,还是注册成有限公司?
回答:
提出这个问题的如果是董秘,那么他一定是好董秘。这个问题曾经困扰我很久,因为纳税筹划课程,我曾经也是一位好董秘。(=^_^=)操作过几次股权激励方案,你就会发现,没有普世的答案。因为,这不仅仅是税收筹划问题,退出形式、投资人、企业、员工的情况太复杂了!(。ì _ í。)
合伙企业形式的持股平台,一度曾经是持股平台的首选,因为其具有由于先分后税的特点。然而,在霍尔果斯、喀什经济特区推出对创业投资企业五免政策之后,有限责任公司与合伙企业在税收方面的差别变得微乎其微了。
非税方面的因素,梳理一下这些基本信息,会有助于判断:
1、授予形式是怎样的:是期权、期股、股权、增值权、信托还是储蓄计划?
2、持股形式是怎样的:大股东代持、董秘代持、高管代持、员工持股会、工会、直接持有?
3、预计的股权退出路径是大股东回购、竞争对手并购还是IPO?
*重点来了(敲黑板):如果授予对象特别多,且不是直接股权授予,退出途径又包含IPO的可能,在税收优惠区域注册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是首选;如果不是,需要具体甄别利弊,暂不展开。
常见问题三:接下来半年我要在二级市场减持**亿元限售股,请问怎么办?
回答:
Nani !⊙﹏⊙b 这么发的成功人士,来知乎捞免费答案!
经历了数轮监管机构与税收筹划机构的博弈,有效的减持筹划手段仅剩地方政府税收返还一条路了。手段变简单了,也就不需要税收筹划机构提供中介,接单的券商可一手包办从专户、申报、代缴、返税的一条龙服务。券商中最高的返还比例为省一级财政留存的97.5%,也就是总税额的39%,本月还在执行。鉴于返还比例尺度之大,知乎上还是不点名为好。
常见问题四:我是一家游戏创业公司,去所得税有优惠的城市注册好,还是去补贴力度高的城市注册更好?
回答:
首先感谢与我无私探讨游戏公司运营并提供了很多宝贵思路的 @金牌码农 同学以及为公司提供顾问服务的安金科技公司。
能提出税筹问题的游戏创业公司,想必是已经赚了钱,并且即将赚大钱的公司。所谓城市选择,无外乎是在企业所得税免除做文章,还是在增值税补贴做文章。这个问题,取决于股东目标与公司目标的权衡,最好是财务部门、董办一同沟通各方做一协商。
如果,投资人主导,最好是董秘牵头。首要判断项目B轮、C轮的估值主要因素是市销率还是市盈率,税收地的选择对哪一个估值指标更有直接影响力。IF,敢有CFO拿盈利指标挑战销售指标,作为强势的投资人,可以拿这个反戈一击:“C轮股权出售的回报至少是10年财务回报的总和”。
如果,公司运营主导,财务总监牵头更好。首要判断项目主要收入来自线上业务,还是线下业务。国情特殊,线下业务为主的游戏公司,有大把的收入根本不入账。这种情况下,税筹的主要目的是财务合规,因此地方政府变相补贴比免税来得更为重要。IF,敢有投资人提出,国内IPO阶段变相补贴,都需要补缴税款。作为强势的运营方,可以拿这个反戈一击;“游戏公司在国内很久都没有IPO的案例了”。
常见问题五:有税收优惠的地区有哪些美食推荐?
回答:
Orz、 Orz 、Orz 请这位题主受我三拜!虽然一再强调本人是正规从业人员,还是被你看透了吃货的本质。
(⁎⁍̴̛ᴗ⁍̴̛⁎)以下是不全面总结。
1、霍尔果斯:馕坑肉、草莓、核桃包子、俄制冰激淋、玫瑰蜂蜜茶、馕炒肉、尼勒克蜂蜜酸奶、手抓饭、卡瓦斯
2、宁波梅山:宁波汤圆、绿豆茶饼、次坞打面(音译)、垒扫几(音译)、各种年糕、各种梭子蟹、椒盐皮皮虾
3、广西北海:水坞焖蟹仔、沙虫笋丝汤、沙蟹汁焖豆角、香煎黄鱼、水蛋蒸花蟹
4、上海崇明:草头烧饼、毛蟹炒年糕、小笼馒头、绿皮馄饨、蟹壳黄、响油鳝丝面、虾子大乌参
5、海南洋浦:鸡屎藤粑、米烂、草木灰糕、锅边膜、东坡荷香肘
6、西藏林芝:藏香猪、炒奶渣、石锅牦牛肉、萝卜炖羊肉
7、安徽芜湖、马鞍山:真不幸,都没啥好吃的
三、严肃探讨:扒一扒所谓“避税天堂”们的底裤
回到第二节的问题 “我要注册个**公司,请问去哪个‘避税天堂’注册最好”。提这种问题的题主,多半是还没弄清楚自己要做什么,另外估计多半也不打算在当地设立实体。但是鉴于“避税天堂”已经成为一些地方的非公开提法了,有必要分享我一下我这些年来与地方政府交往及缴纳学费的心得。
首先,回顾所谓“避税天堂”的权利来源。
各级地方政府政策差异,自改革开放以来就已有之,尤其是放权让利为改革主线的年代,各级地方政府为了搞活经济,通常会对驻地企业作出很大的政策让步。1994年分税制改革之后,这种政策性让步的权利,逐渐回到了国家、省政府、县政府的三级财政权利框架上来。
即,国税、地税部门征收缴入国库后,根据现行中央、省、市分税制财政体制规定比例,对入库后的税金在三级政府间进行分配。比如,增值税,国税地税部门征缴入库后,50%中央级国库,剩下50%在省、县间进行分配;个人所得税(非利息),国税地税部门征缴入库后,剩下40%在省、县间进行分配。
由此,不难看出,所谓的优惠政策,实际上也就是在本级政府的财政权利范围内,本级政府能够给予企业的最大补贴。比如,省一级政府所给予的所得税政策优惠,不会高于省一级政府留存的40%所得税。
接着,不得不说说这些,凡事总有例外。
第一类,国务院层面发文对地方政府的权力授予。比如,《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税收减免管理办法》(国税[2015]4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国税[2015]76号),授权范围内的地方政府都有财税减免认定的权力,并不存在某一个县域成为天堂。也有比较特殊的文件,比如,《关于新疆喀什霍尔果斯两个特殊经济开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2号),国务院层面的文件对霍尔果斯、喀什经济开发区两个县处级区域赋予了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权力。这一类所谓的天堂,是依据国务院的文件,对区域内企业执行税收减免;文件到期,减免结束。
第二类,省一级政府层面发文对县一级政府的权力授予,或是地市一级政府获得省一级政府发文支持进一步对县一级政府发文授权的。比如,《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桂政发〔2008〕61 号) 、《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规定》(津发[2007]13号)、《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经济开发区发展规划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67号)。各地的经济开发区如果没有形成产业集聚优势,那么政策红利会越变越薄,因为又出了特色小镇这么一档省一级政府直接对县一级授权的形式。比如,《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皖政〔2017〕97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特色小(城)镇规划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6〕78号)、《关于培育创建江苏特色小镇的指导意见》(苏政发〔2016〕176号)。这一类所谓的天堂,是县一级政府利用省一级政府不与县一级政府分税的优势,扩大财政自主权对企业进行补贴。
第三类,依据对上级政府的文件解读获得的本级政府权力。比如,正如火如荼开展的核定征收政策,是对《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国税发〔2008〕30号)中关于个人独资企业裁量权的放大。再比如,在今年2月某自治区发文清理优惠政策前,自治区内市、县、甚至乡层面的都有各自的税收减免规定,比较猛烈的乡一级开发区投资类企业综合税负只有3-5个点。这一类所谓的天堂,是县一级政府在清理整顿前,胡乱开个口大干快上抢税源。
*总结一下(敲黑板):所谓的避税天堂,是地方政府间经济竞争与税源竞争的手段。但这些手段的来源存在差别,有的是中央政府给开了个口子,有的是省一级政府提供输血,还有是本级政府乱作为。
2013年,财政部曾表态:“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批准税收减免。”从现实的情况来看,2013年之后也确实没有再出台区域性质的税收优惠政策。估计:
(1)中央政府授权形式的区域政策,大概率到期不再延续。
(2)特色小镇建设即是政治任务,又是长期经济趋势,估计有省一级财政奖励权限的区域只增不减。
(3)大额金融服务收入走核定征收的这个乱开的口,还看不到处理的办法。
先汇总到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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