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综合考虑本公司在调查开始前主动承认实施「二选一」行为、在调查过程中主动提供证据、停止「二选一」行为并全面自查整改、积极退还收取的独家合作保证金等因素,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责令本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人民币34.42亿元罚款,相当于其2020年度中国境内销售收入的3%。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向本公司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本公司全面规范自身竞争行为,保护平台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完善企业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切实维护平台良好竞争生态,并连续三年向市监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
截止昨日(10月8日)收市,美团(03690.HK)收报每股256.0港元,目前其总市值为 1.57万亿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