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筹划思路】
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 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
资产重组是指企业资产的拥有者、控制者与企业外部的经济主体进行的,对企业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组合、调整、配置的过程,或对设在企业资产上的权利进行重新配置的过程。 只要在企业资产重组的大前提下,进行资产置换才有可能免征增值税。
【税收筹划案例】
甲公司准备与乙公司进行资产互换,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 让以及机器设备等转让的销售额约 1 亿元,大约需要缴纳增值税 400 万元, 请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甲公司和乙公司将简单的资产互换设计为资产置换,不仅将全部实物资 产互换,其中所涉及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也一并互换,
这样,其中所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动产转让和土地使用权转让均不征收增值税。 通过纳税筹划,减轻增值税负担约400万元。
【税收筹划案例】
甲公司计划使用部分不动产、无形资产、货物等实物出资,成立一家全 资子公司,其中所涉及的不动产价值为 2000 万元,无形资产价值为 1000 万元 请为甲公司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如果采取实物出资的方式设立子公司资产重组税收筹划资产重组税收筹划,
则应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 =(2000 +1000)×1%=330(万元)。
如果在资产重组的框架中,采取公司分立的方式设立一家新公司,将相关资产及债权、债务和人员转移至新设立的公司,可以免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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