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1日上午烟台市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深入推进财税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财税体制,加快建立完善现代财政制度,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烟台市财政部门牵头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意见》,并于日前正式印发实施。预计到2020年,各项改革措施基本到位,基本建立起现代财政制度。
自2015年以来,烟台市财税体制改革取得了初步的成效,部分重点改革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2016年,在中央、省各项考核中,烟台市财政预算综合管理绩效考核在全省排名前列;芝罘区被推荐为全国财政管理绩效考核先进县;2016年、2017年栖霞市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现代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先进县。
烟台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烟台市始终坚持上下一致、前后衔接、问题导向的原则。统筹考虑当前财税体制改革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要求,在2015年改革方案基础上,将改革的时间跨度从2020年进一步扩展到2022年,重点就改革尚不到位以及新出现的改革事项做了布置,全面聚焦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规范市县财政分配关系、落实税费制度改革政策、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国库管理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7个方面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涵盖当前财税改革的各个主要方面,既有对以往改革内容的补充完善,也有针对当前新形势做出的新要求;既有工作操作层面上规范细化,也有对改革前瞻性的研究预判。
《意见》提出,到2020年各项改革措施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优化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加强财政资金统筹使用,优化部门预算管理模式,深入推进财政信息公开。规范市县财政分配关系。合理划分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统筹推进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调整完善市以下财政收入划分。落实税费制度改革政策。深入推进税制改革,完善税收征管体制,规范非税收入征管,稳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加强财政支出管理改革。健全预算标准体系财税体制,加强项目预算评审,硬化预算支出刚性约束,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作用,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同时,深入推进国库管理改革。推进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构建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完善预算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对第三方绩效评价工作监管,加强预算绩效管理信息系统应用。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坚决遏制政府债务增量,积极稳妥化解存量政府性债务,持续保持监管防控高压态势。
截至目前,烟台全市财税体制改革进展顺利,部分改革持续走在全省乃至全国的前列。根据工作安排,预计到2020年,各项改革措施基本到位,现代财政制度基本建立;到2022年,财税领域各项改革更加完备,与其他领域改革协同推进,与地方经济社会实际结合更加紧密,建成具有烟台特色的现代财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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