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上市公司(中国南方稀土 上市)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股票简称:北方稀土公告编号:2022—01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增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经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5,000万元到95,000万元,同比增加96.78%到122.59%。

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90,000万元到110,000万元,同比增长117.10%到143.13%。

一、本期业绩预告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1.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75,000万元到95,000万元,同比增加96.78%到122.59%。

2.预计2022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法定披露数据)相比,将增加90,000万元到110,000万元,同比增长117.10%到143.13%。

3.本次预计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二、上年同期业绩情况

(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7,491.41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76,854.11万元。

(二)每股收益:0.2144元。

三、本期业绩预增的主要原因

2022年以来,在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背景下,新能源汽车、风电、绿色家电等领域发展势头持续向好,市场活力和需求潜力不断释放,市场需求稳步增长,主要轻稀土产品市场价格整体延续上年末上涨走势并保持高位,主流产品成交活跃,市场景气度良好。

公司紧抓市场向好有利时机,贯彻落实保供稳价要求,稳经营、抓创新、提产量、促销售、降成本、调结构、强管理、促转型、扩投资、增效益,大力深化改革所释放出的发展活力与增长潜力,持续巩固扩大经营成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势头,发展质量进一步增强,经营业绩同比实现较好增长。

四、风险提示

公司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重大不确定因素。

五、其他说明事项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稀土上市公司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股票简称:北方稀土公告编号:2022—01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提案管理,完善公司内控体系,提高董事会提案编制效率和质量,提高董事会决策效率和科学性,确保公司高质量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对《董事会提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行为,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稀土上市公司

(六)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对《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独立董事履职尽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及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独立董事工作规则》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股份变动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制度更名为《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进行了修改,修改后制度名称变更为《董事会秘书工作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进行了修改。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通过《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启动解散清算的议案》;

受产销量不足、市场竞争力弱、资金持续紧张及融资能力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宝博为)自2011年起处于亏损状态。期间,稀宝博为采取了多种措施尝试减亏治亏稀土上市公司,但均未能改变亏损局面。鉴于此,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调整要求,有力有序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提升公司产业链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结合稀宝博为实际,公司拟对稀宝博为启动解散清算。

公司解散清算稀宝博为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稀宝博为资产变现存在不确定性,且清算资产的处置价值暂无法准确计算,最终影响金额以解散清算执行结果和会计师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解散清算工作进展履行后续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负责稀宝博为解散清算工作的具体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指派清算组人员、履行过程决策、签署相关协议等。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钢天彩)受市场萎缩、技术缺乏等因素影响稀土上市公司,长期经营亏损,无法达到公司投资预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关于推进产业布局优化和调整要求,有力有序清理退出低效无效资产,进一步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及产品结构,提升产业链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管控投资风险,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的包钢天彩全部65%股权,实现投资退出。如未来公司未能以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包钢天彩全部股权,则公司拟以解散清算方式退出。

公司委托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就转让所持包钢天彩股权所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评估基准日为2021年10月31日,并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中和评报字[2021]第YCV1141号)。本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包钢天彩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9,914.33万元,增值额为2,809.91万元,增值率为39.55%。评估结果如下: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稀土上市公司

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所持包钢天彩股权比例,按照《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委托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以不低于6,444.32万元的价格公开挂牌转让公司所持包钢天彩全部股权,实现投资退出。

公司转让所持包钢天彩全部股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包钢天彩股权转让进场交易、签订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1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债券简称:20北方01

股票代码:600111股票简称:北方稀土公告编号:2022—01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3月23日以书面送达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3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稀土上市公司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通过《关于拟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启动解散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控股子公司包钢天彩靖江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3月29日

债券代码:143303债券简称:17北方02

债券代码:163230债券简称:20北方01

证券代码:600111证券简称:北方稀土公告编号:2022-01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

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大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在其本次减持公司股份计划披露前持有公司203,279,02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952%,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嘉鑫有限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计划自公司2021年12月4日披露其本次减持股份计划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00万股公司股份,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331%。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嘉鑫有限公司按照其股份减持计划,于2022年1月24日至2022年3月25日期间,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192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28%。

2021年12月3日,公司收到股东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减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嘉鑫有限公司根据其资金需求,计划自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按市场价格以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300万股公司股份,本次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0.6331%。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4日在《中国证券报告》《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的《北方稀土第二大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嘉鑫有限公司发来的《关于嘉鑫有限公司减持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进展的函》,其按照减持计划实施减持,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现将嘉鑫有限公司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嘉鑫有限公司当前持股股份来源于其1997年3月7日作为发起人认购股份的历次分红送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稀土上市公司

(一)

大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集中竞价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减持时间过半

(二)

本次减持事项与大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

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否

(四)本次减持对公司的影响

嘉鑫有限公司非公司控股股东,其本次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等产生重大影响。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嘉鑫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

嘉鑫有限公司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公司股价表现、市场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

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

公司将持续关注嘉鑫有限公司减持计划的后续实施进展,并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3月29日

稀土上市公司(中国南方稀土 上市)(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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