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当前,沈阳市疫情防控形势依旧严峻复杂,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因疫情影响暂停对外服务。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要求税务咨询电话,国家税务总局沈阳市税务局积极倡导办税缴费人员优先选择辽宁省电子税务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辽宁移动办税APP、“税事通”工作室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涉税(费)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人员流动和聚集造成的风险。
一、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办理
辽宁省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等模块提供业务办理功能,常见涉税(缴费)业务均可通过此渠道办理。(详情请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浏览。网址:)
如果您需要办理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可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代开】路径申请网上代开,完成在线缴税后,选择发票邮寄,即可邮寄到家。
如果您需要申领发票,可登录辽宁省电子税务局,通过【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路径,向税务机关提交发票领用申请。如果您领用的是电子发票,系统将自动办结;如果您领用的是纸质发票,并选择邮寄领取,我们将通过中国邮政为您邮寄到家;如因邮路不畅等特殊原因,在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我们可安排专人为您送票上门。
二、个人所得税相关业务
如您(自然人)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申报、查询等相关业务,请您登录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点击“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或者直接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址:)办理;也可以登录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
如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代扣代缴)、经营所得自行申报等相关业务,请在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官网或者辽宁省电子税务局税务咨询电话,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办理。
三、城乡居民社保缴费
如果您需要办理城乡居民社保缴费,可通过以下五种“非接触”方式办理。
(一)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二)辽宁移动办税APP
(三)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四)辽事通APP
(五)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四、其他事项
(一)沈阳市税务局已全面升级“税事通”工作室,如您有任何个性化问题需要咨询,我们开通了“7*24”小时咨询热线,随时为您答疑解惑。
(二)受疫情影响,您可以使用“辽税锦囊”办税缴费辅导微信小程序,了解税费政策、查询操作手册、学习在线课程、解决常见问题。
因疫情防控给大家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我们将结合全市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动态调整办税服务措施,并通过沈阳税务微信公众号、沈阳税务头条号和沈阳税务微博及时发布。您也可以提前拨打“税事通”咨询电话确认。感谢理解与配合!
欢迎广大纳税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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